1.所有研究生注意: 若登記、更換(或增共同)指導教授,最晚請於【開學後一星期內】將指導教授登記表擲回系辦。 2.新生請注意: 尚未決定指導教授者,經系主任同意後,可填系主任暫代你的指導教授。碩博一年級結束未能選定指導教授者,請以書面說明呈報系主任,以送交本系學術委員會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