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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領域通識課程>承認標準- 2025.06.09修正 及 成大通識課程選修要點

(2025.06.09 修正)
物理系(五領域通識): 不予承認,原則如下:
(1) <通識課程名稱>與<物理系所>開設之課程名稱相同或基本相似的課程/課程大綱。不予承認。
(2) 五領域中: 自然與工程科學(類別)為與本系基礎物理課程相同/相似或更為簡易課程/或課綱已經明述為開給"非理工"科系選修(例: 本課程為文學院、社科學院,管理學院以及規劃設計學院的學生所開授的科學探索通識課程)>請理工科系同學勿選(例如: 許OO: A9_應用物理與實驗),不予承認。(本系有必修課: 物理實驗(一)~(四))
刪除原2022.3.3規定: 物理系所之"教師"所開設的通識課程不予承認為通識學分。例如: 承認_科技與生命價值(物理系_張OO老師(物理系教師)_A9_"科際整合"類別_通識學分。

成大物理系_通識學分規定_依據成大通識中心規定:  (請注意: 入學年度不同,規定不同)
https://cge.ncku.edu.tw/p/412-1007-22874.php?Lang=zh-tw
**自114學年度起生效: (擷取規定中之重點修訂內容,提醒同學~)
(二)學生得申請修習外系科目承認為通識學分,但須經所屬學系及通識教育中心核准,並應於修課當學期退選截止日之次週起至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逾期則採下列方式辦理:
1. 學生可自大學四年級起將就學期間修得之外系學分補申請承認為通識學分;或將已承認為通識學分之外系學分重新轉回。
2. 系統開放申請時間由通識教育中心每學期另行公告。
3. 補申請或轉回程序完成後各計異動成功 1 次,異動成功次數以 3 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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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起入學生用)【本要點為全校共同原則,其他未規定事項依各學系規定辦理】
(112-113學年入學生用)【本要點為全校共同原則,其他未規定事項依各學系規定辦理】
(111學年入學生用)【本要點為全校共同原則,其他未規定事項依各學系規定辦理】
(110學年入學生用)【本要點為全校共同原則,其他未規定事項依各學系規定辦理】
(109學年入學生用)【本要點為全校共同原則,其他未規定事項依各學系規定辦理】
108年前請查成大通識中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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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2022/3/3)予以廢除,更新為公告(2025.06.09)
物理系<領域通識課程>- 不予承認原則;為以下兩點。
(1) 物理系所之教師所開設的任何通識課程。
(2)  <通識課程名稱>與物理系所開設之課程名稱相同的課程。
其他請依據<國立成功大學通識課程選修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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